信息发布时间:2019-03-08 14:11:42 【字号 大 中 小】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
服务指南 (2018版)
目录
一、 办理注册登记
二、 项目注册
三、 招标项目提交
四、 招标代理选择
五、 招标委托合同
六、 划分标段(包)
七、 场地预约
八、 招标文件制作及公示
九、 招标文件备案
十、 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十一、 答疑及补充文件
十二、 投标保证金集中收付
十三、 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 资格预审
十五、 开标
十六、 双信封开标
十七、 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八、 招标工作人员
十九、 出入评标区
二十、 评标
二十一、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十二、 中标结果公告
二十三、 费用管理
二十四、 中标通知书
二十五、 定量评审结果公示
二十六、 合同备案及公示
二十七、 从业人员信息登记
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电子化工作要求,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提高招标投标交易保障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 办理注册登记
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s://ggzy.zj.gov.cn/ztb/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单位信息。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入全省统一的企业信息库,并对外公示企业信息。注册登记操作步骤如下:
(一)在线办理CA锁。打开前述网址,或直接打开 https://jyzt.zmctc.com/TPBidder ,点击“CA数字证书办理”,页面跳转至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按照以下流程图完成用户注册、服务申请、在线付款、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通过后邮寄送达CA锁。
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咨询电话:0571-88234700。
(二) 在线办理交易平台注册登记。 打开前述网址,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交易主体注册”,阅读并签署《浙江省电子招标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诚信承诺书》,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单位信息,取得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再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用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登记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 将CA锁与交易平台绑定。 打开前述网址,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交易平台登录->CA锁绑定->下载CA驱动”完成驱动安装。插入CA锁,点击“CA锁绑定”完成绑定操作。绑定后须凭CA锁登录交易平台,步骤(二)取得的用户名自动失效。
(四) 一键提交。 凭CA锁登录交易平台,修改和完善企业信息及相关扫描件,在插锁状态下,点击“一键提交->提交审核”进入待验证状态。省交易中心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在线反馈验证结果,同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同步告知。投标企业验证通过后自动加入浙江省公共资源企业信息库,即可凭CA锁登录交易平台办理招投标各项业务。
注册登记和电子化招投标具体操作,可以阅读“操作手册”学习掌握,在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中,选择下载相应类型的操作手册进行学习。
二、 项目注册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招标方案-项目注册”菜单,点击“新建项目”,首先选择确定是否为重点项目。
若选择“重点项目”,招标人需要先填写由“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批复的项目代码,然后点击“在线提取项目信息”,校验通过后才能开始录入项目信息、招标人信息等内容。若没有项目代码,需要去“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赋码,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若选择“非重点项目”,无需校验项目代码,招标人可以直接录入项目信息、招标人信息等内容。
完成以上步骤后,点击“下一步”,在“附件信息”栏“电子件管理”中,上传项目批复文件等资料扫描件(重点项目批复文件系统可直接获取)。非重点项目(即Y类项目,指非省重点项目或不属于省招标办监管的省重点项目)还需上传经招投标监督机构盖章确认同意进场交易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Y类项目招标申报登记表》,招标人点击“Y类项目申请表.PDF”,表格内容将根据招标人所填信息自动生成,招标人下载打印呈招投标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上传,特殊情况可以上传其他文件予以补充。
以上步骤完成后,重点项目点击“提交”等待省招标办审核; Y类项目点击“提交”等待省交易中心确认。审核或确认通过后,招标人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对于Y类项目,省交易中心将指定项目联系人提供全流程服务。
项目注册时,勘察、设计等前期服务类项目需上传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项目需上传初步设计批文。省招标办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上传。
项目注册时,估算价或概算价应根据相应批文进行填写,保证准确性。
三、 招标项目提交
项目注册完成后,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菜单,点击“新增招标项目”,选择目标项目,填写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等内容,选择确定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资审方式,点击“下一步 —> 提交”,完成招标项目提交。
四、 招标代理选择
(一) 采用公开简易程序确定招标代理。 适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合计按国家取费标准测算在50万以下的项目(如有变化,以最新文件或省招标办最新要求为准)。操作流程如下:
1.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完成项目注册,选择“招标项目”菜单,点击“新增招标项目”,选择目标项目后,在“招标方式”中选择“公开简易”,并填写其他内容后完成提交。选择“划分标段(包)”菜单,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标段(包)划分, 点击“下一步 —> 提交”,完成标段(包)划分。
完成标段(包)划分后,选择“发标-场地预约”菜单,点击“简易项目预约场地”,选择标段(包),根据提示完成开评标场地预约。
完成场地预约后,选择“简易公告”菜单,点击“新增简易公告”,选择标段(包),根据提示完成简易公告、编写合同内容等步骤,生成 “简易公告备案申请书”,进行电子签章并提交,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招标人可自行发布简易公告。
Y 类项目如采用公开简易程序确定招标代理的,参照上述流程完成简易公告相应步骤,根据相应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要求线下完成备案手续后,即可自行发布简易公告。
简易公告发布之前,招标人可以修改(往后推迟)开选时间,重新预约场地后直接发布。
2. 有意参加竞争的招标代理,进入交易平台网站首页“代理简易选择”栏目,点击相应公告,再点击正文下方的“我要申请”,使用CA锁在线填写申请表,电子签章后提交申请表完成申请。
3. 招标人在简易公告约定的开选时间和开标室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代理,省交易中心代表提供现场见证服务。现场大屏幕和交易平台网站同时直播抽取过程。
4. 开选时,招标人根据简易公告约定的数量抽取中选候选人,抽取结果经招标人电子签章,并经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签章后,招标人点击“推送抽取结果至网站”对外公示。
5. 抽取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交易结果”菜单,点击“新增交易结果”,选择标段(包),完成相应内容填写,点击“下一步”完成提交,系统自动生成“中选通知书”,招标人电子签章后点击“发送”,向中选方发出“中选通知书”。
6.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人和中选方通过交易平台完成合同签订,中选结果同步对外发布后,中选招标代理可以开展相应的招标业务。在完成中选合同前,招标人和中选招标代理不能开展中选项目的招标业务。
(二) 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招标代理。 适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合计按国家取费标准测算在50万以上的项目(如有变化,以最新文件或省招标办最新要求为准)。招标操作流程参照本指南其他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人和中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完成合同签订,中标招标代理可以开展相应的招标业务。在完成中标合同前,招标人和中标招标代理不能开展中标项目的招标业务。
(三) 直接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完成项目注册,选择“招标项目”菜单,点击“新增招标项目”,选择目标项目后,在“招标方式”中选择“委托招标”,在“招标代理机构”栏,点击“检索”,选择相应的招标代理。点击“下一步”完成提交。
五、 招标委托合同
“招标委托合同”步骤由招标代理发起,具体如下:
1. 通过公开招标或公开简易程序确定的代理合同,中标或中选招标代理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招标委托合同”菜单,点击“新增委托合同”,选择招标项目,系统自动同步合同信息,提交招标人确认。
直接委托的代理合同,若选择在线签订,按本节第2条进行;若选择线下签订,按本节第3条进行。
2. 招标代理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招标委托合同”菜单,点击“新增委托合同”,选择招标项目,在线编辑代理合同文本,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代理合同文本,提交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招标委托合同”菜单,在列表栏中选择对应的招标委托合同,点击“操作”,审查招标代理起草的合同文本。若无异议,则返回代理签章;若有异议,则修改后再返回代理签章。代理签章确认后再次提交招标人,招标人签章后,点击“提交”。
3. 招标代理选择“线下已签订合同”,上传合同扫描件,提交招标人确认,招标人点击“提交”。
六、 划分标段(包)
委托招标代理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划分标段(包)”之前,须先完成“招标委托合同”。完成“招标委托合同”后,招标代理选择“划分标段(包)”菜单,点击“划分标段(包)”,选择招标项目,点击“新增标段”,填写标段(包)信息,点击“修改保存”(若有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按标段数重复以上操作),点击“下一步”,点击 “提交”,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标段(包)划分等操作均由招标人自行办理。
七、 场地预约
完成标段(包)划分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下同)选择“开评标场地预约”菜单,点击“预约场地”,选择标段(包),根据提示完成开评标场地预约。如果开标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评标时间在1天以内,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否则需要提交省交易中心确认。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预约同一场地开标的,也需要提交省交易中心确认。
场地预约变更:招标文件提交省招标办备案前,招标人可以自行变更预约场地;招标文件提交省招标办备案被退回后,再次提交备案前,招标人也可以自行变更预约场地。
招标文件提交省招标办备案通过后,需要延期开评标的,招标人应制作并发布补充文件。选择“补充文件”菜单,取消原预约场地,重新预约成功后,制作并发布补充文件。
特殊项目需要利用节假日开评标的,招标人应将开评标时间计划报省招标办同意后,提交省交易中心办理场地预约手续。评标时间预计超过一天的,招标人可以在向省招标办提交招标文件备案申请时,一并向省招标办提交隔夜评标书面申请材料。招标文件通过备案后,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提交隔夜评标物业预订需求。
招标文件采用通用模板的,先预约场地,再制作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采用专用模板的,需先制作招标文件提交省招标办备案,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场地预约。
Y 类项目一般采用通用模板制作招标文件。
八、 招标文件制作及公示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发标-招标文件”菜单,点击“制作招标文件”进入在线制作,完成相应内容后,将招标文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对转换后的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完成招标文件制作。选择招标文件公示时间,点击公示按钮进行网上公示(网上公示招标文件可在开评标物业预订前进行)。
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在“招标文件公示”栏目 ,点击相应项目,在附件栏点击“招标文件正文”,可以浏览、下载公示中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示期间,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可以在线录入对招标文件的意见并匿名提交。招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进入“发标—招标文件”菜单,选择相应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在“招标文件意见反馈”栏中查看意见,并作相应处理。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招标代理公开招标等,招标文件不需要公示。
Y 类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选择是否公示。
九、 招标文件备案
完成招标文件公示后,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发标—招标文件”菜单,选择相应项目,点击“操作”,进入“查看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修改”,进入“招标文件在线制作”界面,生成招标文件。返回“查看招标文件”页面,按提示完成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省招标办备案。
省招标办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在线审核。若备案意见为“不同意备案”,招标人应根据省招标办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公示招标文件后,再次提交备案;若备案意见为“退回补正”,则根据省招标办审核意见补正后重新提交备案,招标文件不需再次公示。
交易平台不提供Y类项目招标文件网上备案功能。招标人须按照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要求于线下依法完成招标文件备案,并在“发标—招标文件”栏目上传经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同意招标文件备案的书面意见,或经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盖章确认的招标文件封面(均需原件上传),提交省交易中心检查确认后,招标人可以发布招标公告;否则,省交易中心将予以退回,招标人须补正后重新提交。
Y 类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招标人自行负责。
十、 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招标人选择“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菜单,点击“新增招标公告”,选择标段。招标公告从招标文件中获取,经查看确认无误,点击“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即对外发布。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Y 类项目招标人应保证上传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与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审核备案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 答疑及补充文件
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业务—网上提问”菜单,选择标段,填写提问内容,确定发送,问题将以匿名方式发送给招标人。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问题,否则将无法提交。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进入“发标—网上答疑”栏目,可以查看潜在投标人所提问题列表,根据需要制作补充(答疑)文件。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发标—补充文件”菜单,点击“制作补充文件”,选择相应标段完成在线制作,提交省招标办备案,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对外发布。
补充文件涉及调整开评标场地的,招标人需在“发标—补充文件”环节,撤回当前标段场地,重新预约。调整场地只能后延,不能提前。
Y 类项目补充文件在发布之前,与招标文件一样,招标人须依法于线下完成备案手续。涉及开评标场地变更的,需撤回原场地,重新预约,补充文件提交后直接对外发布。
十二、 投标保证金集中收付
省重点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收付制度, Y类项目经招标人委托,投标保证金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
(一) 正常情况下,投标保证金 (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下同)按以下规则由系统自动 退还:
1. 中标候选人公示15天后,保证金电子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候选人以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 招标人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保证金电子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3. 招标人完成合同备案后,保证金电子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Y 类项目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在线提交合同,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在线完整归档,经中心确认后自动退还。
(二) 出现以下情形的,保证金电子平台将在开标(或投标截止日期)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
1. 投标文件撤回的;
2.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
3. 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的;
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
5.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6. 至投标截止时间该项目(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的。
(三) 未与项目关联成功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网上提交退款申请, 保证金电子平台自动核对后沿原路退回交款账户。
(四) 招标项目终止的,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规则退还:
1. 尚未开标或开标后尚未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在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公告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所有该项目已收到的投标保证金;
2. 招标项目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除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外,其他未退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公告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3. 招标项目已确定中标人的,除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外,其他未退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公告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五) 遇下列情形时,保证金电子平台将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
1. 监督平台推送信息显示,招标项目因投诉须暂停招投标活动时,暂缓退还该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
2. 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要求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的。
3. 投标人因其自身原因要求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的。
上述第1种情形,投诉处理完毕,招标人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保证金电子平台在公告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所有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保证金电子平台在完成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六)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招标文件 约定,决定不予退还投标人保证金时,应及时向省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省交易中心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将投标保证金划转到招标人银行账户。
(七)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投标保证金金额、接收账户、缴纳方式、截止时间、退还时间等内容。
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招投标银保通招标人须知》和《招投标银保通投标人须知》,交易平台网站 “服务指南”栏目提供下载服务。
投标保证金专线:0571-85215195,85215132,95533转人工服务
招标人划转投标保证金请联系省交易中心财务科,电话: 0571-87632526、87630251、87630263(Fax)
十三、 招标文件下载
潜在投标人凭CA锁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选择相应项目下载。也可以在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公告下方“招标文件下载”按钮进行下载。
招标补充文件以列表形式出现在交易平台“投标业务—补充文件下载”栏目中,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栏目更新,及时下载补充文件(不需要另外交纳费用)。只有下载过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下载相应标段的补充文件,才会在列表中出现这个标段。
已经下载过的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以在交易平台再次下载。招标人需要延长下载招标文件时间的,可以通过发布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
注:关于标书费的收取,招标人应按照相应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规定执行。
十四、 资格预审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资格预审—资审文件”菜单,点击“制作资审文件”,挑选标段,按提示完成文件制作后,签章并提交省招标办备案,显示“审核通过”即可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Y 类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一样,招标人应上传经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同意备案的书面意见,或经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盖章确认的资格预审文件封面,提交省交易中心检查确认后,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潜在投标人凭CA锁登录交易平台,选择“资审业务—资审文件下载”菜单,选择相应项目下载。
资格预审场地预约操作流程同第七条。
十五、 开标
开标在省交易中心场内进行,由招标人主持,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现场见证服务,开标全过程在交易平台同步视频直播。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到开标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打开开标电脑,凭见证人员CA锁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选择相应项目进入开标等待环节。
当页面显示倒计时为零时,招标人宣布开标开始。点击“获取银行名单(招标代理项目点击“处理保证金状态”) —>同步投标单位”,当页面显示出投标单位数量后,点击“投标人解密”按钮,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
各投标人可以使用电脑或开标厅现场解密机,登录交易平台解密自己的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时间为20分钟(由招标文件约定),从招标人点击“投标人解密”按钮时开始计算。解密时间结束,投标人将不能再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或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插入CA锁,点击“招标人解密”按钮,进入招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步骤。招标人解密完成后,点击“唱标”,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工期等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招标人点击“开标结束”,完成开标。
需要抽取系数或不平衡项的标段,点击唱标环节中的“编辑填写”按钮,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抽取,抽取结果当场公布。需要抽取“入围单位”及“加权系数”的,点击“商务标评分”中的“抽取入围单位”及“抽取加权系数”按钮,进行抽取。若开标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备注说明的,点击唱标环节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录入。开标时抽取产生的结果以及现场录入的异常情况说明均与开标记录一起在交易平台网站予以公示。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交纸质标书或光盘等材料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现场递交,招标人负责接收。
投标人用于开标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和生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否则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下载最新的补充文件并导入到投标制作工具中生成投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后到开标截止时间期间,建议不要进行CA锁的续费、变更等。 如已经发生请参照《关于CA数字证书变更、续期注意事项的通知》https://ggzy.zj.gov.cn/art/2016/5/30/art_1229676618_2499.html 进行操作。
十六、 双信封开标
双信封项目开标分两次进行。第一信封开标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进行,先由投标人解密,解密时间为20分钟(由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或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进行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招标人点击“开标结束”,完成第一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应登录交易平台预约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和场地,并告知投标人。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招标人通知中心见证人员进行第二信封开标,中心见证人员在开评标系统中将招标人预约的时间修正为实际开标时间。第二信封开标仅需招标人解密,解密完成后点击“唱标”,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工期等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
十七、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开标评标—专家选聘备案”菜单,点击“新增专家选聘”,挑选标段,完成抽取范围、回避地区等内容;在招标人评委栏中输入招标人评委信息;在专家库选聘栏中点击新增专业,确定专业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省招标办备案。显示“审核通过”,专家选聘完成备案。
招标人名下同一个项目的多个标段拟组建一个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在“场地预约”步骤时,就需将相应标段绑定在一起预约场地。若场地预约时相应标段未绑定在一起,后又要求由同一个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必须取得省招标办备案同意。
专家抽取前,招标人应派代表到交易中心专家选聘室确认专家集合时间,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平台推送的已备案专家选聘方案,在规定时间进行抽取。
专家抽取完成后,密封打印已选定的专家名单,密封件经招标人代表和专家选聘室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由专家选聘室负责保管。评标开始前30分钟内,招标人到评标区管理室领取密封件,检查密封状况,在进入评标室之前,该密封件不允许拆封,如发现密封件被提前拆封,应立即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报告。
Y 类项目招标人在线填写专家数量、专业、抽取地区、回避地区等内容,打印自动生成的《Y类项目评标专家选聘单》,经招标人签字或盖章,并经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签字或盖章同意后,将《Y类项目评标专家选聘单》原件扫描上传。专家选聘室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招标人在线填写内容和扫描件内容一致,据此提供抽取服务;如检查发现不一致,则填写原因后退回招标人重新办理。Y类项目招标人应确保线下办理审批手续的表格内容同线上提交的内容一致。否则将无法顺利抽取评标专家。
十八、 招标工作人员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开标评标—评标工作人员备案”菜单,点击“新增评标工作人员”,挑选标段,添加需要进入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完成之后提交,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招标工作人员限定在两名以内,Y类项目招标人可以填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代表进入,但总人数仍在两名内。
若需变更工作人员,招标人选择“开标评标—评标工作人员变更”菜单,点击“新增评标工作人员”,填写变更原因,完成后再次提交。
十九、 出入评标区
评标区是指省交易中心评标区第二道门禁以内所有封闭的办公场所。评标过程中,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投标监督机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概不许在评标场所内。
(一) 招标工作人员
评标开始前,评标区管理人员根据平台推送的“评标工作人员名单”核对招标工作人员身份后,招标工作人员刷身份证进入评标区,将评标所需资料运送至本项目评标室,为评标工作做好准备。评标进行中,招标工作人员应退出评标区。
招标工作人员应在休息室全程守候,中途因二次开标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时,需保安人员同意。应评标专家要求,招标工作人员需进入评标室的,至评标区管理室进行登记,经省招标办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评标结束后,需进入评标室整理评标资料的,同样需要登记,并取得监督人员同意,资料整理完毕后应迅速退出评标区。
(二) 评标专家
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评标专家,直接刷身份证或指纹(事先在评标区管理室录入),按屏幕提示和语音播报到达指定位置评标。
招标人指派的评标专家代表、自行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应当于评标前在交易平台登记录入相关人员信息,提交省招标办审核通过后,相应人员可刷身份证或按指纹进入指定位置评标。
电子标要求使用电子签名。未制作电子签名的专家,应出示身份证在评标区管理室当场制作,完成后即可以在电子评标中重复使用。
(三) 监督人员
1. 省重点项目监督人员。省招标办监督人员刷身份证或按指纹进入评标区,依法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和指导。其他省级主管部门监督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部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并取得省招标办书面同意,在评标区管理室做好登记,刷身份证进入评标区。
2 .Y类项目监督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部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评标区管理人员根据平台推送的监督人员名单,核对人员身份证件后,监督人员刷身份证进入评标区。
(四) 技术保障人员
评标专家遇到电子评标技术性问题时,通过内部专线告知评标区管理人员,由其通知技术保障人员到位提供服务。
(五) 注意事项
所有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均须将手机、电脑、可移动存储设备等电子设备、手提包等其它与评标活动无关的随身物品存放到物品存放室专用储物柜。刷身份证或按指纹进出评标区,门禁系统自动记录进出情况。
评标区配备红、黄、蓝三种颜色工作牌,由评标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和发放。相关人员进入评标区应全程佩戴工作牌,招标工作人员佩戴红牌,技术保障人员佩戴黄牌,现场监督人员、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佩戴蓝牌。
二十、 评标
评标过程中,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投标监督机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场。评标区二号门禁外130室(招标工作人员休息室)配有播放现场评标视频的电视机(无声)和专用电脑,供招标工作人员关注评标进展。评标活动全过程同时在省交易中心公共区域同步视频直播(无声),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全程观看和监督。
评标专家根据门禁系统提示进入指定评标区域后,凭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身份证后6位)登录评标系统,首次参与评标的专家需根据系统提示观看评标培训学习视频,完成在线考试方可进行评标。考试具体操作办法见《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专题培训的通知》(浙招标专家〔2017〕135号)。
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为方便专家评审,电子评标系统为专家提供一些辅助性的帮助,评标委员会应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复核。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应对照评标办法,检查是否完成所有评审内容,评标结果检查无误后完成评委签章,确认完成后,组长点击“评标结束”生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将自动推送给招标人。
评标活动注意事项:
1. 评标专家应遵守评标纪律,保持安静,不得串岗;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评标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特殊情况须经招投标监督机构人员同意并签署《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离开评标区申请许可单》。
2. 对外通讯必须使用评标区管理室录音电话,特殊情况经允许,可在评标区管理室使用自带通讯工具。
3. 需补聘评标专家的,招标工作人员应填写《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补聘申请单》,写明补聘理由,经招投标监督机构人员书面同意后递交至专家选聘室进行补聘。
二十一、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菜单,点击“新增候选人公示”,选择标段,系统自动从评标报告中获取相应内容形成中标候选人公示表,点击“发布”,中标候选人信息即发布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等相关网站。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招标人发现公示信息错误需要进行修改时,应及时向省招标办提交书面申请,要求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更正评标报告相应内容,并以省招标办审核意见为依据到省交易中心办理相应手续。评标报告更正后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重新计算公示期,原公示内容仍然保留公示。
二十二、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定标—中标结果公告”菜单,点击“新增中标结果”,选择标段,进入新增中标结果公告页面,完成相应选项及内容后,点击 “修改保存”,若需对中标单位进行修改可点击“操作”按钮。检查无误后,招标人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即在相应网站公布。中标结果一旦发布,不能进行修改。
二十三、 费用管理
招标人或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费用管理”菜单,查询交易服务费交纳情况。费用结算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完成,点击选择相应项目,系统自动生成应付款项,按提示完成费用结算。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在省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中标价,分档定额计收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50%。具体标准和说明请参阅“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中的“交费指南”。
注:允许收取标书费的项目,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提供给投标人。
二十四、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定标-中标通知书”菜单,点击“新增中标通知书”,选择标段,进入中标通知书页面。在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栏,点击“生成通知书”图标,编辑生成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招标人对通知书进行电子签章后提交,系统分别自动发送给中标人和未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只能由招标人进行签章,招标代理无法签章。通知书状态图标点亮表示通知书已发送成功,灰暗表示尚未发送。
二十五、 定量评审结果公示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根据省重点项目要求,将专家名单和定量评审结果在交易平台等网站公告,定量评审结果中专家姓名以随机编号显示。
Y 类项目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要求决定是否进行专家名单和定量评审结果公示。
二十六、 合同备案及公示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定标-合同签署”菜单,点击“ 新增合同备案”,填写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签署时间等内容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查看合同页面,在相关附件中选择“合同签署”,上传PDF版合同文本,点击“中标人签署合同”将合同文本发送给中标人。若上传WORD版合同文本,则点击“上传原稿——清稿并加盖印章”,系统将自动转化为PDF格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定标业务-合同签署”菜单,选择相应标段,查看并确认合同内容,完成签章后点击“招标人确认”将合同文本返回招标人。中标人若对合同内容有异议,可修改后返回或直接返回招标人。
双方确认合同无误后完成签章,招标人点击“提交招标办备案”,审核通过后,自动对外发布合同备案信息。
招标代理公开招标合同签署可选择线上按给定的模版起草,合同磋商签署过程参照上述步骤。
在合同备案环节,招标人需在“相关附件”栏逐项完成附件内容。所需附件包括合同、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自动生成)、招标投标情况附件(评标报告及所有评委打分资料),其中合同和招标投标情况报告需进行电子签章。
Y 类项目按上述流程完成合同签署,并完整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点击“提交中心确认”,省交易中心将检查电子档案是否完整,如不完整,招标人需予以补正。检查通过后,自动对外发布合同公示信息。
重点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发出后,Y类项目合同公示后,招投标双方可自行在线打印进场交易证明。
二十七、 从业人员信息登记
为适应电子招投标工作需要,投标人和招标代理应及时在交易平台登记本企业从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师、招标师、ABC三类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等。
选择“企业信息管理”菜单,按提示填写相关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中标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完成人员信息登记,中标信息将自动计入相应人员档案。
咨询电话:0571-87631177;技术客服:4008503300